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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小活络丸说明书修订的公告
  发布时间:2026年01月08日   查看次数:0

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“关于修订小活络制剂说明书的公告(2025年第82号)”要求,持有人应对以上品种明书中的【警示语】、【不良反应】、【禁忌】、【注意事项】进行统一修订。公司已完成小活络丸说明书的修订,详细修订内容如下:

一、警示语变更为:

【警告】1.本品含制川乌、制草乌,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。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3.运动员慎用。

二、不良反应变更为:

监测数据显示,小活络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:

胃肠系统:恶心、呕吐、口干、腹痛、腹部不适、腹泻、腹胀、反酸、便秘、黑便、消化道出血等。

皮肤及皮下组织:皮疹、瘙痒、潮红、荨麻疹、斑丘疹、斑疹、皮肤肿胀、多汗等。

各类神经系统:头晕、头痛、口舌麻木、口舌僵硬、四肢麻木、四肢僵硬、感觉减退、嗜睡等。

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:胸部不适、虚弱、疼痛、水肿、发热等。

心脏器官:心悸、心动过速、心律失常等。

呼吸系统、胸及纵膈:咳嗽、呼吸困难、呼吸急促、口咽疼痛等。

免疫系统:过敏反应、过敏性休克等。

其他:食欲减退、失眠、眩晕、血压升高、面色苍白、排尿困难、血尿症、中毒、肝功能异常等。

三、【禁忌】变更为:

1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
2.患有严重心脏病、有出血倾向者、高血压、肝、肾疾病者忌用。

3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四、【注意事项】变更为:

1.本品含制川乌、制草乌,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,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。

2.服药后如出现不良反应,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就诊;如果出现唇舌发麻、头痛头昏、腹痛腹泻、心烦欲呕、呼吸困难等情况,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。

3.心脏病患者慎用。

4.运动员慎用。

5.本品含乳香、没药、地龙,脾胃虚弱者、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6.本品性味辛温,湿热瘀阻或阴虚有热者慎用。

7.本品含制川乌、制草乌,不宜与含贝母类、半夏、白及、白蔹、天花粉、瓜蒌类同用。

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请各经销商仔细研读本次药品说明书变更内容,针对已出厂药品,切实做好用药指导与安全风险告知的宣传培训工作。

请各位医师、药师认真学习说明书变更要点,精准指导患者合理用药;请广大患者仔细阅读变更内容,严格遵循医嘱规范用药。    

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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