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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天麻丸说明书修订的公告
  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25日   查看次数:0

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修订天麻制剂、复方石韦胶囊(颗粒、咀嚼片)和喘舒片等药品说明书的公告(2025年第6号)要求,持有人应对以上品种明书中的【警示语】、【不良反应】、【禁忌】、【注意事项】进行统一修订。公司已完成天麻丸说明书的修订,详细修订内容如下:

一、警示语变更为:

【警告】1.本品含附子(黑顺片),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。2.运动员慎用。3.孕妇慎用。

二、不良反应变更为:

监测数据显示,天麻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:

胃肠系统:口干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胀、腹泻、胃部不适、便秘等,有肝功能异常的个案报告。

皮肤及皮下组织:皮疹、瘙痒等。

神经系统及精神类反应:头晕、头痛、嗜睡、失眠等。

全身性反应:虚弱、过敏反应、发热等,有过敏性休克个案报告。

其他:有胸闷、心悸、面部水肿、血压升高等病例报告。

三、【禁忌】变更为:

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四、【注意事项】变更为:

1.若出现畏寒、心率异常、血压下降、呼吸困难、发绀等症状即应当停服,迅速去医院就诊。

2.忌寒凉及油腻食物。

3.本品宜饭后服用。

4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性中药。

5.热痹者不适用,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、痛处发热、疼痛窜痛无定处,口干唇燥。

6.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。

7.孕妇慎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请各经销商仔细阅读上述说明书变更内容,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。请医师、药师仔细阅读上述说明书变更内容,有效指导患者合理用药。请患者仔细阅读上述说明书变更内容,并严格遵医嘱用药。

    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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