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被再次评为“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”、“内蒙古著名商标”。
近日,经过有关部门专家严格、认真的考核、评审,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再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“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”。内蒙古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依照《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并结合企业所取得的实际业绩,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“丹龙”商标再次被评定为“内蒙古著名商标”。
两项荣誉的再次获得,充分肯定了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基础、品牌战略为发展方向,充分发挥区域优势,建设创新型企业,服务社会公众,所做出了不懈努力和有益探索。
今后,赤峰丹龙药业将为进一步打造“内蒙中药第一品牌”,大力实施品牌战略,强化“创新、发展、服务、责任”的经营理念,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有效结合的经营机制,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,不断带动广大农牧民增收致富,把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有机的结合起来,从而继续推动地区中蒙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