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节前夕,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金融办、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的“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、诚信人物评选活动”中被授予“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。
本次评比由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主办,涉及金融、采矿、电力、化工、医药、房地产、食品加工等十多个行业,获评条件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良好、诚信理念较强、诚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、企业诚信取得较高的认知度。
40多年来,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坚持“诚信为本,依法经营,质量至上,造福百姓”的经营理念,严格执行GMP管理规范,不断强化质量保证体系,打造完善营销服务网络,始终将“打造内蒙中药第一品牌”做为企业的发展方向,已逐步成为自治区、赤峰市医药行业重要的领军企业,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充分肯定。
